佩霖离开我们走了,但他的人品和学品值得我们怀念和学习。
论人品,他为人非常正直,与人推心置腹、诚恳相待。他从不趋炎附势、从不自我吹嘘,他的朴质善良,受到同事们和同行们的一致推崇。
论学品,他治学严谨,学风、文风端正,教学与实际相结合,教学为学生服务,与学生平等相待,诲人不倦、兢兢业业、教书育人。受到学生们的一致爱戴。
在法学教育中,几乎可以说他创造了一个学派,也可以称之为案例教学派。他不是以案例来哗众取宠,而是精心挑选了一些最典型的案例来说明最难懂的一些理论问题。他不是挖空心思杜撰一些案例,而是从我国审判实践中吸取有争议的事例来引发学生的思考。他不是为理论而理论,为文化而文化,而是非常明确地教授给学生判案和分析案例的本领。在经院式教学方法弥漫高等学府时,这种教学方式也曾被一些人讥笑为经验主义,但它确实带来了清新的空气,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尤其是实践部门,更欢迎这种授课方式。他是我校最受欢迎的业务课教师之一。今天我们应当很好地总结和学习这种教学经验。
从1956年起我和佩霖就同在民法教研室工作,到今天整整40年了,中间由于法律虚无主义等原因,他到了语文教研室,我到了外语教研室,仍旧在一个大单位内共同相处。他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最深的印象就是爱争辨问题,有时候似乎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他也要提出争辩,当时一些人称他为爱钻“牛角尖”。佩霖在搞学问的时候确有一种钻牛角尖的精神,思考的问题很细、思考的角度很广、思考的方式有其独特之处。佩霖可以说是创平等地、热烈地、无拘束地探讨学术风气之先。在学术空气日益稀薄的今天,我们更应当总结和学习他的钻研问题锲而不舍的精神。
佩霖常爱讲他不是“阳春白雪”而是“下里巴人”,这是意味深长的。他的民法理论和知识首先是为最普通的老百姓服务的,他的法律语言也是通俗的老百姓都能懂的。作为一名知名教授,他常常为许多报纸和大众刊物回答读者提出的法律问题,答人之疑,解人之忧,使法律,尤其是民法和群众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些人不屑于,甚至嘲笑这种“报屁股”、“豆腐块”的文章,而佩霖却不以为然,他仍然故我地坚持自己的方向。他把法律从庙堂之上、从象牙塔之顶搬了下来,创造了一种“大众法学”,这是了不起的试验。我不是要人们都去做这项工作,而是要我们去重视、去尊重这种创造性的劳动。佩霖的这些成就都需要我们去总结和学习。
佩霖是50年代初就专门从事民法学习和教学工作的,他毕业于我校的民法研究生班。我校复办后,他一度在致力于语言和法律古籍研究方向还是致力于民法学研究方面上犹豫不决。两方面的朋友都在拉他,大家都知道,谁能把他拉过来,他就肯定能在这一领域内做出优异的成绩,他是一个真正干事业的人。最终,他下了决心搞已经荒废了廿二年的民法。一旦他又投身于民法,他便以十倍的努力、百倍的热情去拼搏。在民法学界他是一个知名的学者,发表了不少有创见的文章和著作。尤其是在继承法和侵权行为法方面,他更是成就卓著。他为我国民法学的发展,铺了路,垫了石。
在我们这一代同龄人中,佩霖是早逝了。我们这一代人的精神和生活的压力使他得了不治之症。不治之症带来的痛苦是巨大的,是常人不能想象的。他离开了人间也算是一种对痛苦的解脱。
谨以此文来记念老友佩霖同志!
* 原载《中国政法大学校刊》1996年3月30日悼念张佩霖教授专版。张佩霖教授为我校民法学科开创者之一,也是我国当代民法学的奠基人之一。先生早逝,现在知道他的恐怕不多了。这样一位名家,不仅百度百科没有介绍,就连一张照片网上都查不到,实在是悲哀!幸而发现如下一张照片,从中截图才找到先生音容。同样处境的还有余叔通教授,很多人读过浦鲁东《贫困的哲学》,而不知其主译者正是与江平先生一起被钱端升老校长称为北京政法学院“二才子”的余叔通教授教授。这些人都是法大的宝贝啊!法大有才的人多,治学有方的也不少,可惜活得长的不多,此是命乎?哀哉!
一排:陈汉章、史越、孙亚明、林亨元、杨秀峰、赵伯平、吴克坚、陶希晋、余鑫如、李淳
二排:司机、王作堂、李铸国、金平、艾炜、时秀珍、马原、打字员、崔洪夫、刘岐山、刘白笔、余能斌
三排:司机、白有忠、张成泉、穆膜、杨振山、张佩霖、魏振瀛、张可凡、李--、刘文
来源:旧地政法